9月11日下午3:30......“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太康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是由该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张建援担任审判长,亲执法槌,庭审全程直播,彰显司法威严。
被告人杨某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太康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其偿还申请人欠款45万及利息,后杨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经法院在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下达报告财产令、裁定查封其所有车辆并要求提交太康法院等执行措施,杨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提交指定交付的车辆,躲避执行,后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对其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审查,杨某某在2018年因为破坏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期间发现漏罪,为此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其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庭审中,张建援院长展示了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举证、质证、发问、辩论环环相扣,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身着法官袍、制服、律师袍,举止端庄,用语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庄重肃穆、张弛有度, 彰显了法律的庄严正义。特别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前,张建援院长特意增加了释法明理的环节。在该环节中,张院长首先向被告人释明了缓刑期又犯新罪的法律规定,又指出“每个公民都要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案件执行中,法院让你交付查封的车辆你拒不交付,并且躲避执行,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今天你之所以坐在被告席上,也是咎由自取。希望你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你要遵纪守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杨某某对审判长的释法明理感受颇深,表示认罪认罚,以后再也不会碰触法律底线。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