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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5 13:15:35



发放宣传资料


解答法律问题


摆放宣传展板


悬挂宣传条幅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们与县工商局、质监局等多家单位在人民广场共同开展了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们利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详细介绍了法院相关立案诉讼流程,并就群众提出的“网购”陷阱、“老年人保健品”销售骗局、非法集资诈骗等常见的热点法律问题,用案例的形式,生动、清晰地予以分析解答,正确引导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消费维权法律问题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汐弦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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