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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奔波信访案 情法并用一朝解

  发布时间:2018-12-19 09:43:47


   “感谢太康法院干净担当的张建援院长,化解了我奔波二十年的纠纷!”12月18日上午,年逾七旬的信访当事人姚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援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解放前后,信访人姚某的父亲在太康县常营街上曾有房产一处,经过土改,保留房屋六间。1958年,常营公社建礼堂占用三间并予补偿。1960年,姚某父亲举家搬迁至何常小公社居住,用常营街上剩下的三间房屋置换房屋一处。1997年,随着经济发展,常营镇街道规划扩建,姚某以其在常营街上曾有老宅基地为由,未经批准在街道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筑物,为此,常营镇政府于1998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姚某将该行政处罚决定诉至法院,法院维持常营镇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姚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姚某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2004年被驳回申请。自此,姚某踏上信访之路,期间,引起无理闹访,被劳动教养一次,后仍持续信访。

   2016年,张建援担任太康法院院长后,多次接触姚某信访案,认识到姚某信访一事时间跨度长,期间政策变化,世事变迁,虽经一审、二审、再审败诉,但是不能简单的用现在的政策去衡量过去的政策,更不能简单的以无理访打击了之。二十年的奔波诉说,姚某已是年老体弱,身患疾病,也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极度困难,她内心深处已经深深认为自己是“冤屈”的,如此旷日持久的信访行为是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张建援院长提出“以法服人,以理感人,情法并用”的化解思路。一方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对该案评议,认定姚某诉求违反法律规定,属无理访,应当申报终结。另一方面召开党组会,协调政府,对姚某进行困难救助。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姚某心悦诚服,这才出现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康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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