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们与县工商局、药监局等多家单位在人民广场共同开展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们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详细介绍了法院相关立案诉讼流程,并就群众提出的“网购”陷阱、“老年人保健品”销售骗局、非法集资诈骗等常见的热点法律问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用案例的形式,生动、清晰、简单明了地予以分析解答,正确引导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整个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消费维权法律问题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