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看到女婿酒后持刀来家中闹事并随意伤害家人,情急之下,用木棍将女婿打倒,当女婿欲爬起来时,岳母又朝女婿打了数棍,致女婿死亡。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2月6日也就是农历大年三十的晚上,太康县朱口镇农民张某一家人正沉浸在过节的欢乐气氛中,突然女儿刘梅(化名)哭着跑回了娘家,张某问及原因,原来女婿李某在喝过酒后又因为生活琐事无故对女儿进行了殴打。不一会儿,女婿李某便手持菜刀找上门来,刘梅的弟弟刘绅(化名)出来与李某说理,李某二话不说就用菜刀朝刘绅砍去,将刘绅砍伤。看到女婿竟然在自己家里,掂刀砍人,岳母张某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将女婿李某打倒,并随即报了警。在公安机关到来之前,李某欲要站起来,张某便接着又朝李某的身上连打了数下,直到李某再也站不起来了,后李某被送往太康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李某伤害他人的过程中,实施防卫本来应该属于正当的合法行为,但在张某将李某打倒并实施报警后,又对李某进行连续击打,造成李某死亡的行为已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