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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五项措施大力推行诚信诉讼

  发布时间:2016-05-16 13:54:07


    近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大量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的涌入法院,一些当事人利用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在诉讼过程中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人证言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构建诚信诉讼体制,力促当事人诚信诉讼,今年以来,太康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打击虚假诉讼。

    一是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职权,明确法院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并予以落实。

    二是在立案大厅悬挂张贴倡导诚信诉讼,打击虚假诉讼的宣传标语,对可能出现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别实行严格的审查甄别措施。

    三是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标的大,当事人双方意见出奇的一致,证据单一,只有代理人出庭的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不能简单的调判了之,而应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提供双方产生借贷关系的其他相关证据,并对双方分开询问借贷关系发生的细节并进行仔细核对。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行为,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司法惩处措施。

    四是推行诉讼宣誓制度。在诉讼庭审中,实行法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诉讼宣誓制度,将宣誓程序纳入规范化、常规化管理, 尽可能的强化法官自律意识,防止当事人虚假陈述。  

    五是在案件执行环节,加大被执行基本信息、财产线索的查询力度,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社会辐射作用,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司法诚信。

责任编辑:程秀清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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