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使走在婚姻边缘的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破镜重圆。
原告张霞是太康县毛庄镇农民,2008年8月份,原告张霞因忍受不了丈夫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而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立案后, 太康县人民法院毛庄法庭李天灵庭长立即依法定程序传唤了张霞的丈夫许生,被告许生毫无畏忌的坦言原告所诉属实,并同意与原告离婚,看来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李天灵庭长和书记员当时都这样想,但后来了解的一些情况使李天灵庭长改变了这一想法。
通过细致了解,原、被告有两个女儿在学校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但由于近段家庭不和使两个孩子增加了心理负担,成绩急剧下滑,学校老师和邻居也表示十分惋惜。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李天灵庭长骑着自行车多次到学校、村里走访、座谈,发现这个家庭经常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女方父母因嫌弃男方家庭生活不富裕、无本事挣钱而经常表示对男方的不满,作为男人的许生遭到女方父母的冷待后就经常拿妻子张霞出气,久而久之,家庭便出现了裂痕。
对症下药,李天灵庭长决定拿张霞的父母作为突破口,连续七次到张霞父母的家中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老两口终于答应让女儿、女婿重新和好。
回访时,面对满屋法庭人员和好心的邻居,张霞和许生都不好意思地露出了微笑,两个女儿面对法官,眼里充满了感激之情。一位邻居大娘说“有人说法官不公平,我看到的法官不是这个样,法官们好着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