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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卦消灾骗钱财 落入法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4-13 08:32:42


  犯罪分子利用“算卦消灾”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诈骗案,依法分别认定被告人行某某、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审理查明,2013年2月份至2014年12月份期间,被告人行某某化名“王小花”伙同胡某某二人,利用算卦破灾、高额利息相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先后骗取朱某现金32150元、卢某现金10645元、耿某22800元、曾某49410元,共计现金1150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行某某、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二被告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秀清)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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