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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二三事

  发布时间:2016-01-27 08:03:59


    为响应县委选派“第一书记”到贫困农村任职的号召,2015年9月,作为太康法院一名党员干警,我被委派到板桥镇大陆岗行政村任第一书记。大陆岗行政村位于板桥镇北部,省道213穿村而过,和其它贫困村一样,群众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种植传统农作物和外出务工。

    刚到大陆岗村,正值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展开,这和我一直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截然不同,来不及过多的考虑,我迅速投入工作中,和镇政府包村干部和村委班子一起,吃住在村里,充分利用设在村路口的禁烧指挥部、组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队,日夜巡逻在田间地头,利用村里的大喇叭,向广大村民不间断地讲禁烧的政策,使村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确保了大陆岗行政村田间地头没有出现一把火,我在初步了解村里基本情况的同时,也赢得了村委班子和群众的信任。

禁烧工作结束后,随着绿油油的麦苗破土而出,农闲时节到了,我看到村里一些不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将闲下来整个冬季,便在县城积极寻求务工的信息,在村里张贴保安大队招聘保安的信息,村民杭新合有着常年在南方当保安的经历,非常热爱保安事业,经过我的牵桥搭线,杭新合顺利地在我县保安大队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村民赵才家中的房子因电线老化,不慎着火,上报的危房补助迟迟不能到位,我打听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这方面的保险报销政策,立即通过我院政治部主任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沟通,赵才顺利领到了补偿款。

    在走访中,我发现村民赵老汉因村里拓宽农田生产路占用其家的责任田2亩,他认为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产生了挖断生产路来达到尽快得到补偿的念头,并表示要去上访。发现这个情况后,我及时来到赵才家中,跟他谈心,向他讲解有关的法律知识,讲解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几次思想工作,赵老汉明白了应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从而避免了一起有上访苗头事件的发生。

    在外人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些家常里短的小事,但我却认为这是群众眼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基层干部就要不怕事小,不嫌其烦,正是这些“小事”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才能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改善了干群关系,才能切切实实提升群众满意率,为人民群众做实事。

责任编辑:张勇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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