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院决定于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将申请监外执行的人员名单、判决认定的罪名、刑期、申请理由及审查建议依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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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罪犯耿海涛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癫痫-强直阵挛大发作。依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罪犯耿海涛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