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农村改革的决定,如何增强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保障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紧迫的课题之一,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决定及领导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委全会精神上来,并出台采取六项措施,把关注、关心、关爱农业、农村、农民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努力保障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涉农案件审判研讨,破解涉农司法难题,不断探索涉农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执行的新路子、新途径、新方法,研究解决新问题,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提高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水平,以服务这次农村改革为契机,以崭新新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思路,破解制约农村发展的司法难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按照精力向法庭集中、力量向法庭加强、政策向法庭倾斜、工作向法庭贴近的思路,从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物质装备等各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建设,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的窗口。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便民、惠民及救助等各项制度。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到农村,深入到田间地头,广泛进行调查研究,注重诉讼调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使司法惠及每个当事人,惠及更多的农民。
五是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确有冤情正义难以伸张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以此推动健康、和谐“三农”建设。
六是加强涉农改革的司法建议。总结涉农案件审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服务农村改革的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