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因在工地务工摔伤的农民工老李接到了太康县人民法院法官转来的赔偿款,露出久违的笑脸,他拉着法官的手说:“终于得到赔偿啦,谢谢,谢谢你们!”
事实情况是这样的,年已六旬的老李农闲时候一直跟着包工头苑厂在农村建筑工地务工,2015年4月12日上午,苑厂指派老李和别人一起开车去另外一个工地拉建筑用的架子,在回来的途中,车子上的绳子突然断裂,坐在车上的老李一不防备从车上摔下,老李赶忙到当地卫生院检查治疗,诊断发现,老李L4椎体压缩性骨折,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花费医疗费4千余元,包工头苑厂垫付该部分费用后,认为老李在整个事故中也有过错,就不再负担后续费用。老李无奈诉至法院,并伤残评定为九级。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老李得到应有的赔偿,经过多方查询,依法冻结了苑厂在某银行的存款,从而促使双方坐下来调解赔偿问题。
开庭审理当天,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又多次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双方终于庭后达成调解协议,苑厂当场赔偿老李各种经济损失35000元。老李满怀感激之情接过赔偿款,这才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