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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标兵巡展之三

任劳任怨 无怨无悔

九月份全市办案标兵刘军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5-10-12 10:55:43



    刘军,男,现年39岁,中共党员,1997年6月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1998年9月分配到太康县人民法院工作后,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2013年2月份被调到刑事庭工作。

    2013年开始因全省开展“中原卫士杯”活动,太康县公安机关将常年积压的案件全部起诉,刑事案件急剧上升。刘军在2013年至2015年9月份共审结刑事案件348件。面对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形,始终保持沉着冷静、理性的心态,连续加班加点认真研读案件,缜密分析案情,核实证据材料,对一些专业技术性问题,请教专业人士。面对庭审中错综复杂、充满变数的局面,列出完整详细的庭审提纲,讯问被告人做到有的放矢,做到主持庭审活动能够掌控自如。其中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案件,如2001年3月份发生的被告人程习永抢劫杀人一案, 被告人李天景抢劫、抢夺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如被告人均为残疾人的杨之下、江拢、郭力争、李根柱、马少华、郑长委等9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案,涉案被告人多,案情复杂,仅侦查卷多达7卷,上述被告人利用自身残疾的特殊情况,对太康县的饭店、超市、客车等滋事、要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被害人就不敢指认被告人。这些案件做到快审快结,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被害人有个公道,营造有个安宁、良好的社会环境。另外一些危险驾驶案件,做到从立案到审结平均审理天数为5天,当庭宣判。

    刑事法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承担着案件本身及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甚至是被告人家人的无理纠缠和威胁。作为法官必须保持冷静的心理,全心全意投入到案件审理,及时、准确、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结案件。如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自从接到卷宗,被告人的家人基本上每两天就到办公室来一次,提出无理要求,施加压力,甚至腊月三十领着多人堵着办公室。如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的母亲有70多岁,多次到办公室吵着其儿子没有偷,庭审中,她儿子当庭认罪,她就说法官逼的,坐在办公室哭嚎着不走,并且威胁谁判她儿子,她就死在谁面前,说着不干净的话。面对此情此景,感到十分委屈。但我深知法官应视法律的尊严为自己的生命,必须忍辱负重,继续忘我地工作,没有选择避让和退缩,而是稳定情绪,心平气和地面对被告人的家属,努力地劝说他们,并耐心细致地对被告人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心去倾听他们提出的要求,努力找出相应的解决方式,以“情”与“诚”感化他们。

    为了惩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法官办案应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也应是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吧!

责任编辑:张勇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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