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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六)

  发布时间:2015-08-21 09:02:38


1、被执行人:闫辉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闫庄行政村43号。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原、被告之女闫忆轩由原告石柳燕抚养,被告闫辉负担子女抚养费31800元;二、原告石柳燕同居前个人财产三组合柜一套、沙发一套(3个)、背景墙一套、站柜一个、梳妆台一张、衣架一个、椅子四把、电脑桌一张、长条桌一张归原告石柳燕所有。被告闫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石柳燕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闫辉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闫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 被执行人:王扎根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独塘乡宋楼行政村宋楼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扎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子女抚养费31800及存款1236.88元。被告王扎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明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王扎根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扎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 被执行人:韩翔宇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朱口镇韩楼行政村韩楼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5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韩翔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赔偿原告左秀云295728.9元。被告韩翔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左秀云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韩翔宇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韩翔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 、被执行人:王艳芳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王庄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1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艳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原告刘将彩礼现金26000元。被告王艳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将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王艳芳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艳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被执行人:彭永安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逊母口镇贾庄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彭永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58583.54元。被告彭永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素梅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彭永安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仍未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彭永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被执行人:田明龙(田峰)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逊母镇曹庄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8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田明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伊高坤装饰报酬、材料费15195元。被告田明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伊高坤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田明龙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田明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被执行人:张余良

    身份证号码:412724196309214852

    家庭住址:太康县大许寨乡张楼自然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余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当庭给付原告周高旗化肥款18200元。被告张余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周高旗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张余良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仍未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余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8、被执行人:周宝宝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周庄村048号。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宝宝负担子女抚养费24960元。被告周宝宝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韩显泽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周宝宝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周宝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9、 被执行人:张大辉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板桥镇东张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大辉负担子女抚养费23210元,偿还借款15000元。被告张大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娜娜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张大辉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大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0、被执行人:李国峰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城管回族小郭行政村程庄。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国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符国强本息共计52364元。被告李国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符国强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李国峰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国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1、被执行人:李长伟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贤乡小郭行政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08)太刑初字第7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李长伟赔偿原告李太福理疗费用等共计31063.37元。被告李长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太福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李长伟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太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2、被执行人:李萌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符草楼镇李庄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萌返还原告郑明彩礼现金32000元。被告李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郑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李萌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3、 被执行人:李玉成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头镇马庄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执字第2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玉成给付申请人谷云才工钱33038.4元及延迟利息。被告李玉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谷云才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李玉成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仍未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玉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4、被执行人:王小芹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厂镇赵堂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小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李翠兰医疗费、等共计2874.13元。被告王小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翠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王小芹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小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5、被执行人:胡玉芝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转楼乡张屯行政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胡玉芝赔偿宋玉芝2652元。被告胡玉芝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宋玉芝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胡玉芝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胡玉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6、被执行人:王增林

    身份证号码: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张车岗村。

    执行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河南省周口中级人民法院(2008)周民终字第10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增林赔偿原告马道静、马志民、李慧梅等共计179152.52元。被告王增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马道静、马志民、李慧梅等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王增林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仍未全部未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增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7、被执行人姓名:曹红亮

身份证号:41272419671022061X

家庭住址:太康县城郊乡薛庄行政村大李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曹红亮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钦东支付医疗费48495.79元。被执行人曹红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钦东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曹红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8、被执行人姓名:代春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贤乡大杨庄行政村大杨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5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代春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杨灿丽支付子女抚养费32640元。被执行人代春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灿丽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代春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9、被执行人姓名:龚照德

身份证号:42724194807264812

家庭住址:太康县毛庄镇龚楼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09)太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龚照德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龚西林支付41771元。被执行人龚照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龚西林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龚照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0、被执行人姓名:谷嘉超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朱口镇曹庄行政村前谷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谷嘉超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张业俭支付借款7462元。被执行人谷嘉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业俭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谷嘉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1、被执行人姓名:郭玉亮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张集镇王庄寨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8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郭东霞、郭玉亮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王朝云、王留洋支付现金15000元。被执行人郭东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朝云、王留洋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郭玉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2、被执行人姓名:郭梦云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清集镇范庄行政村郭庄自然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7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郭梦云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群涛支付彩礼现金53000元。被执行人郭梦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何群涛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郭梦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3、被执行人姓名:郭银海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厂镇郭庄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 13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郭银海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李永生42735元。被执行人郭银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永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郭银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4、被执行人姓名:韩长领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住址:太康县张集镇张庄行政村韩庄20号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韩长领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赵学习支付医疗费共计9521.66元。被执行人韩长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赵学习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韩长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5、被执行人姓名:蒿志龙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芝麻洼乡邢楼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蒿志龙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  日内向原告刘培强支付20000元。被执行人蒿志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培强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蒿志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6、被执行人姓名:黄美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常营镇黄集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1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黄美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连新义支付27000元。被执行人黄美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连新义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黄美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7、被执行人姓名:冀军双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清集镇东扶行政村冀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0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冀军双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候凤梅支付58426元。被执行人冀军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候凤梅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冀军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8、被执行人姓名:李丹丹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新天地小区

   执行内容: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中民终字第14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丹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孟庆嵩支付2375.25元。被执行人李丹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孟庆嵩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丹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9、被执行人姓名:李峰瑞

身份证号:41272419771009155X

家庭住址:太康县杨庙乡李大庄行政村李大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峰瑞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诗军支付借款3700元。被执行人李峰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宋诗军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峰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0、被执行人姓名:李基平

身份证号:412727198210300118

家庭住址:淮阳县安陵镇李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08)太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基平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任得治支付81173元。被执行人李基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任得治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基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1被执行人姓名:李建仓

身份证号:412724197102187415

家庭住址:鹿邑县穆店乡刘百屯行政村李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刑初字第35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建仓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王玉连支付88566元。被执行人李建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玉连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建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1、被执行人姓名:李永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马庄行政村李枫呈庙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2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永霞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孙明明25050元。被执行人李永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孙明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永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2、被执行人姓名:李振营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杨庙乡和庄村现住太康县新天地

   执行内容: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4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振营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孟庆嵩支付现金7917.5元。被执行人李振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孟庆嵩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李振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3、被执行人姓名:尚红磊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西街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尚红磊、周娜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继伟支付欠款12000元。被执行人尚红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继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尚红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4、被执行人姓名:时兴海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厂镇老刘庄时尧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11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时兴海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太康县农村信用社支付304069元。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太康县农村信用社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时兴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5、被执行人姓名:史占良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常营镇前河行政村史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0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史占良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候凤梅支付58432元。被执行人史占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候凤梅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史占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6、被执行人姓名:宋献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杨庙乡牛庄行政村花岗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刑初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献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绣梅、王玉琴支付医疗费共计22405元。被执行人宋献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秀梅、王玉琴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宋献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7、被执行人姓名:宋小威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头镇隐藏寺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3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小威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张莎莎支付24481元。被执行人宋小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莎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宋小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8、被执行人姓名:苏国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常营镇黄岗行政村黄岗村165号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苏国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扶四杰支付各项损失126564.37元。被执行人苏国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扶四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苏国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9、被执行人姓名:王吉鹤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贤乡南街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1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吉鹤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熊和余支付现金550000元。被执行人王吉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熊和余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吉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0、被执行人姓名:王军昌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王集乡王集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军昌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  日内向原告胡春云支付37000元。被执行人王军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胡春云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军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1、被执行人姓名:王蕊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马头镇四所楼行政村北杨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蕊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杨东景支付18120元。被执行人王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东景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王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2、被执行人姓名:魏金亮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城郊乡魏湾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魏金亮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李红伟支付子女抚养费34380元。被执行人魏金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红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魏金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3、被执行人姓名:吴文重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逊母口镇小吴行政村小吴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刑初字第1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吴文重、于爱梅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井兰支付医疗费5870.37元。被执行人吴文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吴井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吴文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4、被执行人姓名:许洪昌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芝麻洼乡枣村洼行政村枣村洼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许洪昌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二霞支付子女抚养费28500元。被执行人许洪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二霞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许洪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5、被执行人姓名:许庭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郎乡安庙行政村夏后营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2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许庭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丁海波支付货款17000元。被执行人许庭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丁海波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许庭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6、被执行人姓名:续光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毛庄镇大刘庄行政村续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续光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马凤华支付子女抚养费20250元。被执行人续光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马凤华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续光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7、被执行人姓名:杨红纳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贤乡大杨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6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杨红纳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霍留棒支付33000元。被执行人杨红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霍留棒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杨红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8、被执行人姓名:姚超杰(曾用名:姚中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常营镇黄岗行政村黄岗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姚超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庆赏支付赔偿损失57197.58元。被执行人姚超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庆赏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姚超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9、被执行人姓名:于爱梅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逊母口镇小吴行政村小吴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刑初字第14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爱梅、吴文重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井兰支付医疗费5870.37元。被执行人于爱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吴井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于爱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0、被执行人姓名:岳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岳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1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岳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宋杰支付6201元。被执行人岳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宋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岳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1、被执行人姓名:岳恒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岳油坊行政村岳油坊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岳恒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永良支付损失144728.41元。被执行人岳恒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永良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岳恒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2、被执行人姓名:曾彬彬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独塘乡老庄寨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曾彬彬、曾广军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周申博支付医疗费377777.08元。被执行人曾彬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周申博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曾彬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3、被执行人姓名:曾广军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独塘乡老庄寨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曾广军、曾彬彬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周申博支付医疗费377777.08元。被执行人曾广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周申博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曾广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4、被执行人姓名:张桂香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转楼乡门楼张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8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桂香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李光辉支付21900元。被执行人张桂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光辉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桂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5、被执行人姓名:张会博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龙曲镇黑李王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会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  日内向原告王庆星支付10000元。被执行人张庆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庆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会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6、被执行人姓名:张井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板桥镇董张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井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刘战营支付赔偿损失11099.47元。被执行人张井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战营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井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7、被执行人姓名:张钦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住址:太康县南关无双驾校院内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钦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王立田支付55188元。被执行人张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立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8、被执行人姓名:张荣福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独塘乡景集行政村马庄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荣福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 日内向原告魏端营支付4800元。被执行人张荣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魏端营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荣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9、被执行人姓名:张士会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板桥镇董张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士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刘战营支付赔偿损失1699.89元。被执行人张士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战营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张士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0、被执行人姓名:赵威威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大许寨乡候庄行政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85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威威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王婧婧支付31950元。被执行人赵威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婧婧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赵威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1、被执行人姓名:赵文姿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朱口镇赵庄行政村赵庄村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文姿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7  日内向原告秦孔现支付50000元。被执行人赵文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秦孔现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赵文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2、被执行人姓名:周娜

身份证号:41272419790509796X

家庭住址:太康县高朗乡西街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娜、尚红磊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继伟支付欠款12000元。被执行人周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继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周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3、被执行人姓名:朱卫东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太康县常营镇政府

   执行内容: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9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朱卫东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   日内向原告王鹏支付100000元。被执行人朱卫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鹏向太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截止目前未全部履行。

   现本院已将朱卫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动车票等。同时在贷款、招投标等活动中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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