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吴小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双李行政村陈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7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吴小辉偿还原告万学开等五人179620.8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小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吴小辉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被执行人:王帅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毛庄镇陶母岗行政村王三宅村96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7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帅偿还原告万学开等五人179620.8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帅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被执行人:徐克诚
身份证号:412724197710053241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南街北段。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64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徐克诚偿还原告千民强、张玉景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徐克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徐克诚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被执行人:潘艳华
身份证号:412724197811201140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南街北段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64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潘艳华偿还原告千民强、张玉景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潘艳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潘艳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被执行人:李广建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回族镇南街102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31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广建偿还原告王彦军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广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广建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被执行人:韩创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朱口镇韩楼行政村韩楼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9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韩创赔偿原告廖之磊、廖化南、白秀真、陆秀英、廖战磊、廖文磊、廖志娟、廖小勤172312.2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韩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韩创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被执行人:孙廷运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厂镇孙桥行政村孙桥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9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孙廷运赔偿原告廖之磊、廖化南、白秀真、陆秀英、廖战磊、廖文磊、廖志娟、廖小勤64324.8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孙廷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孙廷运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8、被执行人:李坤明
身份证号:41272419630703741X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头镇马东行政村马东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567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李坤明于2012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建在原告徐照亮2米土地使用权上的杂物,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李坤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坤明仍拒不履行。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9、被执行人:杨灿礼
身份证号:41272419620929031X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五里杨行政村五里杨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杨灿礼偿还原告林秀春48788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灿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杨灿礼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0、被执行人:衡风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五里杨行政村五里杨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衡风兰偿还原告林秀春48788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衡风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衡风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1、被执行人:王爱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朱口镇焦庄行政村王虎寨村189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36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爱霞给付申请人李俊强子女抚养费279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王爱霞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爱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2、被执行人:张鹏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头镇沙沃张行政村沙沃张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739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张鹏飞偿还原告杨清华2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鹏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鹏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3、被执行人:张春仙
身份证号:412724199305091523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南街行政村南街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春仙返还原告李蒙、李义兴7259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春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春仙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4、被执行人:张建国
身份证号:41272419680604151X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南街行政村南街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建国返还原告李蒙、李义兴7259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建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建国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5、被执行人:马秀英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南街行政村南街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马秀英返还原告李蒙、李义兴7259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马秀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马秀英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6、被执行人:李红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大许寨乡刘化王行政村刘化王村。
未结标的:63680.84元
失信情形: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18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红杰赔偿原告张洪军63680.8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红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红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7、被执行人:鲁自德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镇鲁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98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鲁自德清除种在原告刘宗清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树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鲁自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鲁自德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8、被执行人:鲁金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镇鲁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98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鲁金田清除种在原告刘宗清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树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鲁金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鲁金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19、被执行人:陈雪礼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毛庄镇潘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54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陈雪礼偿还原告卢华等七人9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雪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陈雪礼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0、被执行人:彭培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清集镇彭庄行政村彭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9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彭培奎停止对原告陈桂梅4亩承包地的侵害并返还给原告陈桂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彭培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彭培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1、被执行人:张运堂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独塘乡万堂行政村张步云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03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运堂偿还原告李国旗267135.4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运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运堂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2、被执行人:赵盼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大许寨乡马庄行政村嫩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赵盼莉返还原告李正林1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盼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赵盼莉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3、被执行人:于九妮
身份证号:41272419891011444X
家庭地址:太康县逊母口镇于营行政村孔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26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于九妮返还原告许玉龙6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于九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于九妮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4、被执行人:郭沾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朗乡官庄行政村红庙村184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郭沾返还原告王宇山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郭沾仍拒不履行。
(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5、被执行人:程富生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回族镇北关南队。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程富生偿还原告李伟峰9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程富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程富生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6、被执行人:姚先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常营镇前河行政村前河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28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姚先华返还原告刘永杰623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姚先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姚先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7、被执行人:岳利娟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岳寨行政村岳寨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85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岳利娟返还原告周明超等三人36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岳利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岳利娟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8、被执行人:时桂英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符草楼镇岳寨行政村岳寨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85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时桂英返还原告周明超等三人36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时桂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时桂英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29、被执行人:刘齐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清集镇洪山庙行政村刘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5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齐峰返还原告张伟华子女抚养费3264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齐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齐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0、被执行人:王大庆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符草楼镇谭桥行政村王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88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大庆返还原告郭留俊46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大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大庆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1、被执行人:王佳佳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郊乡王荆玄行政村王荆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佳佳返还原告李宝良22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佳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佳佳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2、被执行人:刘秋霞
身份证号:41272419900610482X
家庭地址:太康县大许寨乡陈楼行政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2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秋霞返还原告王玉坤3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秋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秋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3、被执行人:刘永军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大许寨乡陈楼行政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62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永军返还原告王玉坤3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永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永军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4、被执行人:邱铁党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逊母口镇黄堂行政村黄堂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54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邱铁党返还原告于盛楠45499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邱铁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邱铁党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5、被执行人:姚广领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常营镇前河行政村半截楼村20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76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姚广领返还申请人王海丽65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姚广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姚广领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6、被执行人:孙灿龙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大许寨乡大陈行政村马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6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孙灿龙返还原告郭卫卫5226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孙灿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孙灿龙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7、被执行人:李奕纯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李大庄行政村东小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97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李奕纯返还原告董威振115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奕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奕纯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8、被执行人:于晓飞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厂镇马厂村557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450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于晓飞予以配合原告王露探视儿子,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于晓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于晓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39、被执行人:王太想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张集镇温良行政村温良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太想返还原告王银英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太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太想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0、被执行人:王永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铁佛寺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永飞偿还原告冯中友15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永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永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1、被执行人:李明伟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厂镇滩上行政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9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明伟赔偿原告张楠1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明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明伟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2、被执行人:张涛
身份证号:411627197608135070
家庭地址:太康县符草楼镇汪郑行政村谢堂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涛支付给原告盛玉堂542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涛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3、被执行人:张中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毛庄镇王隆集行政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张中华支付给原告盛玉堂542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中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张中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4、被执行人:郭学义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转楼乡宋庄行政村郭庄102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50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郭学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拆除砌在原告郭传明宅基上面的墙头和简易门楼,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学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郭学义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5、被执行人:赵科学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逊母口镇湾赵行政村湾赵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22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赵科学偿还原告卢勇15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科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赵科学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6、被执行人:尚洪亮
身份证号:41272419710520793X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朗乡高东行政村120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尚洪亮支付给原告盛玉堂113960.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尚洪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尚洪亮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7、被执行人:王桂荣(又名王树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转楼乡李皋行政村李皋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1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桂荣赔偿给原告李太永75668.2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桂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桂荣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8、被执行人:蔡伟奇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板桥镇施庄行政村施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05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蔡伟奇支付给原告王余灵2826.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蔡伟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蔡伟奇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49、被执行人:徐国防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贤乡田店行政村徐桥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徐国防支付给原告孙坤18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徐国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徐国防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0、被执行人:王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逊母口镇湾赵行政村湾赵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90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骞支付给申请人张如意子女抚养费3179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骞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1、被执行人:和开心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郊乡和楼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74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和开心偿还给原告黄玉军2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和开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和开心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2、被执行人:王军伟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郊乡洪庙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45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军伟偿还给原告朱胜利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军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军伟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3、被执行人:李翠花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贤乡尖庄行政村柳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4)太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翠花偿还给原告王娜3420.4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翠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翠花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4、被执行人:宗文祥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朱口镇先锋行政村冯异岗村55号。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8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宗文祥偿还给原告高建超1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宗文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宗文祥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5、被执行人:游国华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谢安路中段。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103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游国华偿还给原告郝祥明7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游国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游国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6、被执行人:罗春永
身份证号:41627197706237416
家庭地址:太康县宾西胡同。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103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罗春永偿还给原告郝祥明7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罗春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罗春永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7、被执行人:王运动
身份证号:41272419860919791X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朗乡王庄村。
未结标的:96355.41元
失信情形: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运动偿还给原告李永山、刘春荣96355.4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运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王运动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8、被执行人:郭迎梅
身份证号:412701196905124020
家庭地址:太康县张集乡背坐堂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78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郭迎梅偿还给原告田长河1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迎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郭迎梅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59、被执行人:李豪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杨庙乡柳庄行政村程庄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29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豪杰偿还给原告张新愿777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豪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豪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0、被执行人:孙军杰
身份证号:4116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头镇大孙店行政村大孙店村11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48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孙军杰偿还给原告李晓伟174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孙军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孙军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1、被执行人:刘文俊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郊乡蜜蜂刘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084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文俊偿还给原告刘工厂3697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文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文俊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2、被执行人:康海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厂镇大施行政村大施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9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康海峰偿还给原告施杰28336.5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康海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康海峰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3、被执行人:施磊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马厂镇大施行政村大施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9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施磊偿还给原告施杰28336.5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施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施磊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4、被执行人:黄振良
身份证号:41270119541015157X
家庭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昌东路82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88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偿还原告李振河、郭德然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5、被执行人:李华
身份证号:41270********
家庭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昌东路82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88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偿还原告李振河、郭德然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黄振良、李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6、被执行人:陈雪营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龙曲镇第一中学教师。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42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陈雪营偿还原告张永志49207.2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雪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陈雪营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7、被执行人:樊兴纯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老冢镇樊庄樊岗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9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偿还原告李振河、郭德然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8、被执行人:李明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老冢镇港李行政村洼刘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9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偿还原告李振河、郭德然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69、被执行人:李杰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老冢镇港李行政村港李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9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偿还原告李振河、郭德然1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李杰、樊兴纯、李明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0、被执行人:杜东风
身份证号:41272416707020318
家庭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庞庄。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杜东风、袁国清偿还原告董道林319950元、支付给王宗超167997元、支付给张培富租赁费95760元、支付给李娜租赁费342090元;赔偿李娜损失609490元、被执行人焦作市公路建设工程处承担连带责任;袁国清赔偿李娜垫付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1、被执行人:袁国清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中行家属院。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杜东风、袁国清偿还原告董道林319950元、支付给王宗超167997元、支付给张培富租赁费95760元、支付给李娜租赁费342090元;赔偿李娜损失609490元、被执行人焦作市公路建设工程处承担连带责任;袁国清赔偿李娜垫付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2、被执行人:焦作市公路建设工程处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185号。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3)太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杜东风、袁国清偿还原告董道林319950元、支付给王宗超167997元、支付给张培富租赁费95760元、支付给李娜租赁费342090元;赔偿李娜损失609490元、被执行人焦作市公路建设工程处承担连带责任;袁国清赔偿李娜垫付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3、被执行人:周春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贤乡高贤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偿还原告李广东176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4、被执行人:周春霞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贤乡高贤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偿还原告李广东176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
75、被执行人:江永胜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地址:太康县高贤乡高贤村。
执行法院:太康县人民法院
执行内容: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2012)太民初字第122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偿还原告李广东176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太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康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周春霞、江永胜仍拒不履行。(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8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