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太康法院胡晓瑜等六名干警荣获县“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30 15:11:29



法院干警胡晓瑜(中)高峰(左四)上台领奖

    4月30日上午,庆祝“五一”劳动国际劳动节暨太康县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县公安局七楼会议中心举行,大会对全县各行各业的272名劳动模范进行了隆重表彰。笔者从会上获悉,太康县人民法院胡晓瑜、高峰、张勇、程海港、徐长红、李康六名干警经过层层推荐评选,脱颖而出,获得太康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图为太康法院干警胡晓瑜(中)、高峰(左四)代表上台领奖)。

  

  

  

责任编辑:(程秀清)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