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通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再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09年荣获该殊荣后再获表彰。
近年来,太康法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关爱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体、志愿服务、诚信创评等活动,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法院工作中精神动力的重要作用。几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2项,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等省级荣誉32项,“全市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等市级荣誉34项,使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今后,太康县人民法院将以文明创建为契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进一步推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