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正值农村建房施工高潮,由于农村建筑队缺乏相应的建筑资质,双方又大多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这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要求各审理庭针对此类案件加大审理和调解力度,以达到快速解决涉农纠纷,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目的。
年前,太康县杨庙乡的张某和秦某的建筑队口头订立了一个农村建房合同,由于建房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矛盾,建筑队在春节前单方停止施工,房主张某一气之下,扣押了建筑队的部分建筑器械,并且自己组织家人继续建房。建筑队负责人秦某起诉至太康法院。
太康法院杨庙法庭的法官们了解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后,4月13日,他们立案后不顾道路难行,辗转数十公里,来到张某家中,向张某讲明擅自扣押秦某的建筑器械是不对的,并且自己施工不能保障房屋的质量不说,还会带来一定的危险,又向秦某讲明房屋已经建成一部分,要是就此停止施工,房东也不容易找到其他人继续承包建房,为维护双方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法官希望双方各自做些让步,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秦某继续为张某进行施工,停工期间张某自己建成的部分可以折抵一部分建房款,双方握手言和,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得已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