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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评议各部门“照镜子洗灰尘”活动查摆情况

  发布时间:2008-09-28 08:05:07


    9月27日下午,太康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对各部门“照镜子,洗灰尘”活动查摆情况进行公开评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登喜要求全院每个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将“严、慎、细、实、正、公”六字牢记心中,落到实处。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清峰主持。

    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太康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开展了“照镜子,洗灰尘”活动,各口、各部门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各自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廉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查摆报告。会上民三庭、少年庭、法警队、监察室、军人庭、执一庭等部门向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汇报了查摆情况,接受大家的评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登喜对各部门的查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将“严、慎、细、实、正、公”六字牢记心中,落到实处。

    一是严。就是严肃、严明、严管。严明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纪律是干好工作的保障,严是爱,松是害,要求党组成员、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执行好纪律,严格管好本部门的同志,只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才能确保不出问题。

    二是慎。首先是慎权,要求法官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我们的职责和责任所在,一定要用好手中的权力,权利不可滥用,既不要越权,同时也不要失位,该履行的职责一定要履行到位,不能失职,不能渎职;其次是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往。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法院、代表法官的形象,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好形象,维护好团结,有利于工作,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严于律己,从小事做起,小事不可轻视,要自觉增强自律的自觉性,即便是在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也要同样严格要求,不可放纵。

    三是细。首先是细心,对我们的各项工作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细而又细。这就需要我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工作细致,特别是处理案件,一定要细而又细,避免出现瑕疵和措施;三是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办理每一件案件,做每一件事,都有很多环节细节,只有把每个细节做好,才能把每个案件、每件事情办好。

    四是实。首先是实在,做实在人,要胸怀坦荡,实实在在,不要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要做到表里如一;二是实干。要实实在在干事,不要浮浮飘飘,要干一件成一件;三是实效。要把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注意工作方法,努力是各自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正。就是要正派、正气、正确,为人要正派,体现出正气,要有正确的思路,正确的方法和正确的导向和正确的结果。

    六是公。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实行阳光工程,主动自觉地落实各项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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