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作为新型合议庭试点基层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根本原则,坚持四个优先的基本理念,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1、优先保障办公条件
(1)足额保障每一个主审法官工作室办案经费。
(2)每一个主审法官工作室所需办公用品由院办公室、行政科及时优先保障供应;
(3)各业务庭对主审法官工作室的工作予以优先保障。
2、优先学习培训
对于新型合议庭团队成员,尤其是主审法官,如在上级法院安排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中优先选派;同时有针对性的选派主审法官参加专项学习培训,在学习资料等方面优先购买。
3、优先改革创新
如果上级法院安排司法改革项目或调研,优先确定由新型合议庭团队负责完成该项任务。
4、优先选拔
在同等条件下,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法官等级晋升优先选拔新型合议庭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