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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毛庄法庭巡回办案避免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庭上碍于情面不让步 庭后迫于舆论求调解

  发布时间:2008-09-23 08:05:40


    太康法院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坚持让群众参加旁听,让群众明辨是非,庭后被告迫于群众舆论压力,主动请求法庭调解解决,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2008年8月9日,河南省太康县毛庄乡的沈某走进太康法院毛庄法庭找到法庭人员主动请求调解,并提出积极的调解意见,法庭当即电话联系了原告,原告表示同意,使一起带有群体性上访苗头的案件消化在基层,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7年太康县人民政府依法征用了该县毛庄镇沈庄村的土地,并及时发放了征地补偿款,村主任龚某领到该款后村民沈某主动要求协助发款,当他从村主任龚某手中领走9200元土地补偿款后,拒不发放被征地的村民,村主任多次让其退款均遭其拒绝,被征地村民情绪激动,显现了上访苗头,无奈该村委会主任龚某将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沈某退款。法庭受理此案后,村民又多次到法庭询问案情,县,乡领导也十分关注。毛庄法庭决定采取马锡五审判方式,到该村巡回审理此案,在该村室就地开庭审理,并乡全村群众发了旁听证。法庭上,谁是谁非,旁听席上的群众心理个个都明镜似的。但被告碍于情面,在庭审结束时表示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此案宣判前,群众对被告的做法议论纷纷,迫于舆论的压力,被告认真检讨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法庭要求调解,使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县乡两级政府和当地群众均表示满意。毛庄法庭庭长在总结本案时说:巡回法庭,让群众旁听,使原本尖锐的矛盾得到及时的化解,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今后我们还要在这方面多做工作,以适应新形式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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