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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7 16:01:27


    太康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7日10时至2014年11月1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太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于太康县逊母口镇太康化肥厂院内,露天堆放的10级块煤5000吨。评估价每吨800元,总计400万元、本次起拍价4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1日16时向太康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16:00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成功者,由法院执行人员在场交付,运费及装卸费自理,实际数量以交付数量为准。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账户:2572084459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周口中正鉴定评估字(2014)第0103002号司法鉴定结果报告。

    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4-68341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139*****

    说明:本标的物同时在人民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同时发布公告。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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