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扈立无视法律,非法组织九名人员赴安哥拉务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非法经营案,判处被告人扈立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扈立以河南省金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在未取得对外劳务经营合作资格的情况下,在太康县商务局设立办公地点,委托刘某(另案处理)管理有关事宜,在太康县人民广场等地向外宣传赴安哥拉劳务事宜,先后组织王昌等九人赴安哥拉建筑工地务工,并以太康县商务局外派劳务管理办公室的名义共收取报名费现金119000元,按每人提取非法所得3000元合计27000元。后一名务工人员到安哥拉工地务工期间,因染病治疗无效死亡。
另查明,河南省金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经郑州市工商局批准成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扈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未包括劳务中介、对外劳务输出业务。河南省商务厅证明该公司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扈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非法从事对外劳务输出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