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太康法院干警捡到献血证几经周转送还失主

  发布时间:2014-08-13 16:51:30



    2014年8月8日晚,太康县法院干警王云志在太康县人民广场捡到一本无偿献血证,该证显示献血时间为2014年8月8日,献血人为高平,家住太康县西街,献血量为400毫升。

    捡到该证后,王云志考虑丢证人应十分着急,借着路灯光看到献血证上有一组电话号码,便及时联系,但是该号码不是献血人号码,由于当时时间已经很晚了,当晚未能联系上。次日,王云志又通过证件上的献血热线与周口市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周口市无偿献血办公室核实情况后,将献血人的联系方式提供给王云志,王云志随后便同失主取得了联系,并及时将献血证送到失主手中。失主感激地说:"谢谢,你真是一位好人”。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