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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开展“三新”活动不忘优良传统

  发布时间:2008-09-18 08:01:39



    在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中,太康县法院坚持解放思想与发扬优良审判传统相结合,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主动走出法庭,坚持到当事人所在村庄和纠纷发生地,就地调查、就地开庭、就地调解,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充分体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理念,落实司法惠民措施,促使法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图为,2008年9月16日,该院老冢法庭法官在老冢镇樊庄村徐克祥和地邻徐可敬两家责任田中现场处理地界纠纷。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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