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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传达贯彻省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8-09-17 15:41:19


    2008年9月17日上午,太康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学习传达贯彻河南高院、周口中院关于队伍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庞桂东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登喜作重要讲话。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登喜传达了中央领导关于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周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等领导有关队伍建设的讲话,王登喜结合本院实际,就下一步如何贯彻省、市两级法院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查找整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官作风、纪律、案件超审限等问题,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形象,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要求全院干警高度认识当前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要迅速行动,投入到提升素质,提升形象,促进工作中来。

    二、保障有力。成立队伍建设领导组。院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抽调有关部门同志为成员,成立队伍建设活动办公室,近期首先开展为期7天的“照镜子,洗灰尘”活动,同时着手制定中长期队伍建设计划。

    三、作风求实。活动中要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围绕查摆整改问题迅速进行自查互查,要出实招,办实事,务求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

    四、责任求严。查不出问题绝不放过,问题查不准不放过,检查验收不过关不放过。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心,不要有侥幸心理,明确指出把“照镜子,洗灰尘”活动情况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标准要高。要求各部门在这次活动中,认识要提高,工作标准要提高,行动要提前,措施要有力,效果要最佳。一周的“照镜子,洗灰尘”活动之后,要围绕队伍建设的目标强化经常性的教育,常抓不懈,做到经常自警、自醒,警钟长鸣。

    王登喜强调,在队伍建设中,要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在审判工作中切实做到六个坚持,六个确保,把太康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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