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受省、市文明办的委托,太康县宣传部副部长张化训、文明办主任张照营一行4人组成的的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组莅临太康县法院,对该院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查验收。
复查组首先听取了太康县法院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观看了该院文明创建幻灯片,查看了该院2012年度以来的档案材料,核对了相关荣誉奖项,随实地查看了法院的办公区、审判庭、文化长廊、文体活动室、荣誉室、餐厅、道德讲堂等场所。
通过复查验收,复查组认为太康法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省级文明单位的基层法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档案资料详实,整理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纪律作风严整;法院文化氛围浓厚,便民服务措施得力;领导班子威望较高,干警精神风貌良好。能够真实反映近几年来太康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复查组要求该院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不断在转变司法作风、提升案件质量等方面再下功夫,再创佳绩,积极向全社会展示省级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
这也是该院自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