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太康法院反映以法院名义诈骗应当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3-09-23 16:11:06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民众不了解法律等情况,冒用法院名义实施电话诈骗的现象又大量出现,应引起重视。

    该院接到多名当事人反映有人用显示为座机的电话以法院名义,通知让他们来法院领取传票,否则法院会立即强制执行存款的电信诈骗。此类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一方面严重干扰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恐慌心理;另一方面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

    为此,太康法院建议做好如下几项工作,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警惕性。利用新型网络媒体传播快的特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最大程度的减少对群众的影响;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法院基本工作程序,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市民警惕性;加大与社区、街道联系,共同组织防骗宣传活动等,增强群众防骗意识。

    二是做好典型案件解析,达到解析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及时在官网、三大政务微博针对典型案例解析公开,法院在接到群众的咨询电话或群众来院现场咨询时,耐心做好释明工作,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群众,应及时安抚受害人情绪,并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实现解析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是发挥联动作用,第一时间形成打击合力。加大与公安、通讯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信息互通,最短时间形成打击合力,抓获犯罪嫌疑人,遏制上述情况的蔓延。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