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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为毒品原植物 非法种植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05 16:46:20


    罂粟,是制取传统毒品鸦片的原植物。在我国,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数量多少都属违法行为。日前,太康县人民法院就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10份,正是农村种麦的季节,太康县朱口镇农妇郑某某在本村废弃的老村室院内非法种植罂粟2425株。2013年4月25日,罂粟成熟时,郑某某正在割取津液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目前,我国面临的禁毒形势异常严峻,但是在广大农村,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的驱使,常会偷偷种植罂粟,然后收取津液,出售给一些走乡串户的不法收购者,以谋取非法利益。我国刑法规定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少量种植的,公安机关可给与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zy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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