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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多措并举防治“隐性超审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3-08-02 08:26:08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平正义,太康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局域网建设为平台,从案件立案、审理,鉴定,中止,宣判,送达,执行等环节,查找是否存在隐性超审限问题,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预防隐性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一、强化庭长审查管理的责任意识。要求庭长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庭的审判管理工作,加强对“隐性超审限”案件的监控和管理,严格审限变更报批的条件、程序、时间,把好审批第一关,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

     二、强化审判人员的自觉管理,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和效率意识。 通过集中学习,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认识案件超审限的危害,案件超审限不仅加大诉讼成本,而且严重损害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积极追求案件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制度。对需要办理中止、中断、转换程序及延长扣除审限的案件,由承办法官提交详细的审理或执行报告, 庭室负责人加注明确的意见,报主管院长审阅同意,再交审管办备案,由网络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审批意见在网上扎口办理,确保审限变更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监管意识,健全监管制度,强化超审限处罚措施。加强对审判活动过程和审限的跟踪管理,对于即将超审限案件,通过内网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并坚持定期对延长、中止、中断计算审限的案件进行清查,对审限变更事由消失的,及时督促其恢复审理。对不符合规定转换程序、延长审限、中止诉讼或在卷宗中造假的行为,按错案追究责任,在审判质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

     五、实施中止审理案件强制恢复制度。对具有法定恢复事由应当恢复审理的案件,在法定事由出现的三日内提醒承办人恢复审限,否则予以强制恢复,防止因承办人的过失或拖拉使正常案件转化为隐性超审限案件。

    

    

责任编辑:(ZH)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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