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学习雷锋精神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教育实践活动中,成绩显著,近日,被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明办表彰为河南省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多年来,太康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扶贫济困一日捐”、“争当文明使者”、“义务清洁城市卫生”、“关爱孤寡老人”等一系列活动,涌现出了全市优秀法官徐长红,全市法院系统孝德模范李太生、程雪,全县孝亲敬老的好媳妇刘秀梅,模范母亲马连红,拾金不昧老法官王天祯等一批雷锋式的模范人物,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传承着雷锋精神、践行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三平”精神,并用他们的精神感染和鼓舞着身边的人一起走向学雷锋,做雷锋的队伍中去。
在今后的工作中,太康法院一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发扬雷锋精神,不断壮大学雷锋队伍,以雷锋精神促进审判工作,以审判工作实践雷锋精神,并努力推动学雷锋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