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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推行民事判决案件会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16 08:37:02


   为进一步提高民事判决案件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模式改革,率先实行民事判决案件于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二、周三两天时间举行民事判决案件定期会审制度。

  参与会审案件为法庭全部判决案件,参加会审人员为主管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案件所在法庭全体人员。会审程序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宣读草拟的判决书稿,参与会审人员从案件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及判决书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会审,最后定稿。通过会审制度,该院的民事案件达到了三个明显提升。

    一、判决案件的会审,明显提升了办案质量,统一了裁判标准,有力杜绝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案件当事人的不当怀疑。如统一了抚养费、误工费等裁判幅度,对同一类型案件的判决统一裁判尺度。

    二、判决书参加会审,明显提升了裁判文书的撰写水平。对判决书从字号、体例、标点的使用到证据的分析认证、法律的适用及裁判结果的论述等诸方面进行会审体检,有力预防瑕疵文书。

    三、集体讨论会审案件,明显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技能。对案件的剖析,不同观点的分析论证既提高了法官参与会审的积极性,同时提升了法官的实际办案能力

    截止7月上旬,该院已会审民事判决案件共计79件,参加会审案件全部达到无涉诉上访,无发回重审改判,无超审限审理,的“三无”办案目标,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Z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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