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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法官挽救帮教 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发布时间:2008-09-01 10:14:43


    “出事之后,别说上大学了,就连继续生活的信心就没有了,是太康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帮俺重返校园、树立继续上学的信心和决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结果,没有法官的热心跟踪帮教就没有我的今天。”当昔日的失足少年陈某近日拿到西北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感动地说。

    陈某原是太康县第五高级中学的在校学生,2004年4月20日,受其同学赵某等人的蛊惑,一时冲动,参与了一次对他校学生的抢劫。在审理该案时,太康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了解到,陈某才思敏捷,多才多艺,学习成绩在全校同年级始终位居前三名,并有多篇作品被河北浪花文学社选编,曾在全国第二届“小作家杯”作文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学校对其犯罪十分惋惜,被告人自己也感到非常后悔。法庭经审理认为陈某属偶犯、初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愿意继续上学,但担心受到学校和同学的歧视。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其所在学校联系,并专门召开学生座谈会,消除同学和老师对该生的歧视,使得该生重返校园,顺利复学。此后,该院少年庭法官又多次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教,鼓励其放下包袱,刻苦学习,将来回报社会,为国家多做贡献。在法官和老师的不断鼓励、教育、帮助下,陈某决心痛改前非,发奋读书,学习成绩在班内一直处在前三名,在今年的全国普通高招中顺利考取了西北工业大学。陈某在对帮助教育他的法官表示感谢的同时,深情地说:“出事之后,别说上大学了,就连继续生活的信心就没有了,是太康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帮俺重返校园、树立继续上学的信心和决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结果,没有法官的热心跟踪帮教就没有我的今天。”

    近年来,太康法院十分重视对未成年罪犯的跟踪帮教工作,先后采取多种措施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判后回访和跟踪帮教,所判失足青少年没有发生重新犯罪,9名失足少年在法官的热心帮助下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其中3人被所在单位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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