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能被录入到所谓的《华夏百业英才大典》中,成为知名“专家”,170多人竟然被人忽悠。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这与北京一中院8月6日宣判的蔺晓芳等诈骗案如出一辙,蔺晓芳一案中有70多人上当受骗,原因是为了能被录入所谓的《世纪骄子》一书中。
史耀权,别名史建国、张建国,河南省项城市人,大专文化程度,金诺盛世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刁晓梅,黑龙江省肇东市人,大专文化程度,北京中联合建华夏文化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另外几名同伙李红娟,别名刘平、李想,大专文化程度,金诺盛世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业务一部主管;丁全良,别名丁涛、刘伟,徐圆圆,别名杭佳,梅雪香,别名周涛、上官亚文,以及孟庆竹、马卫国,这些都是金诺盛世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业务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0月,史耀权注册成立金诺盛世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招聘李红娟为公司业务一部主管,招聘丁全良、徐圆圆、孟庆竹、马卫国、梅雪香等人为公司员工。2006年11月,史耀权以其女友刁晓梅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北京中联合建华夏文化发展中心。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间,史耀权伙同刁晓梅、李红娟、丁全良、徐圆圆、孟庆竹、马卫国、梅雪香等人,虚构“中联合建华夏文化发展中心”是中共中央联合国家八大部委组建和该中心出版《华夏百业英才大典》、颁发荣誉专家证书、奖杯等事实,以入选《华夏百业英才大典》并颁发金杯、担任荣誉专家需交纳相关费用的名义骗取丁某等17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5 180元。
2007年4月4日,史耀权、李红娟、丁全良、徐圆圆、孟庆竹、马卫国、梅雪香被抓获。2008年2月19日,刁晓梅被抓获。
法院认为,史耀权、刁晓梅、李红娟、丁全良、徐圆圆、孟庆竹、马卫国、梅雪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一百七十余名被害人的钱财,其中史耀权、刁晓梅诈骗数额巨大并挥霍赃款给被害人造成十余万元经济损失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李红娟、丁全良、徐圆圆、孟庆竹、马卫国、梅雪香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据此,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史耀权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刁晓梅犯有期徒刑十年,其他几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据了解,史耀权、刁晓梅等人采取的手段是让招聘来的业务员分头打电话,向人们介绍其所谓的《华夏百业英才大典》,利用人们想出名的心理骗取钱财,为了掩盖自己的诈骗行为,史耀权、刁晓梅所在公司的业务员一人有几个化名。此前,一中院宣判的蔺晓芳诈骗案中,蔺晓芳伙同被告人经江涛注册成立北京神州骄子文化传播中心,在海淀区马连洼晨光物业楼内,以入编图书《世纪骄子》为诱饵,以收取购书款、证书费等名义对被害人行骗,结果有70多人被骗6万余元。
此类案件的诈骗手段几乎是一样的,主要特点,一是漫无边际地吹嘘所汇编的人才书籍的影响及档次,往往与国家机关或高层学术机构联系起来,让人们相信其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联系人往往是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态度和蔼,甜言密语,用各种办法消除被害人的疑虑,最终的目的是让你掏钱。三是每人诈骗的钱数都不是很大,往往要求想录入书籍中的人们每人掏几千元,因为钱数不多也就让一些人放松警惕性,而骗子们则集少成多,诈骗巨额钱财。一中院法官提醒广大民众,千万不要因为图求虚名而盲目地相信一些人的谎言,对所谓的各种英才大典,精英汇编等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