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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官为在校生上新学期“法制课”

  发布时间:2008-08-28 15:11:15



    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在新学期开学伊始,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在辖区校园内开展了新学期“法制课”活动。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向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增强他们遵纪守法意识。

    图为:2008年8月27日老冢法庭法官在老冢镇第一中学为学生上新学期第一课。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法院老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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