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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止境的订婚债 换来婚后不愉快

  发布时间:2012-12-17 09:12:53


    王某与李某订婚,本是一桩喜事,但此后马拉松式的各项礼,却让本不富裕的小王父母多次举债,最终换来了一桩不幸的婚姻,闹了上法庭。

    经媒人说合,相见中意的小王与女孩小李决定订婚,不算东西仅礼金就16000元。为娶儿媳,王父、王母张罗着赶紧盖新房,本以为万事俱备了,却接到女孩通知要“三金”,又花去8000余元,此时的王家已捉襟见肘。随后而来的就是农村的习惯要“好”,也就是订结婚的好日子,俗称“要好”。女方家张口又要4万,迫于世俗,无奈的王父借债支付,好日子到了,花车到女方家时上车礼又要1万,果子、礼品又要几千,愁眉苦脸王父又挨门去借。婚礼后的第二天,该女方到男家请闺女,同村的女家一行人因嫌男方招待标准低,当场吵起了架,掀翻了桌子,不欢而散,而女孩一回娘家,却再也不回返。本就一肚气的王家一家人怎能咽下,一纸诉状就将李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同居关系,返还累次所压的彩礼65000元。随后法院酌情判决李某及其父母返还所压款物折合55200元。

    在执行中,太康法院执行二庭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事件的缘由,与被执行人李某及其父母座谈时,指出了李家人的不是,只因一味的索要彩礼,不顾及对方的承受能力,要财要过了头,引起王家人对此事的不满。原来待结婚后可以慢慢的消除隔阂,可作为女方的家人仍不依不挠,造成矛盾激化,使一桩原该美满婚姻弄得不可收拾。知错的李某一家人也很后悔,承认不该一味的要钱要物,闺女虽只嫁过去一天,可如果再找婆家,人家也会认为是二婚,名声不好,希望执行人员能当回说合,看对方还同意不同意让两个小孩继续一起生活。在争求王某及其家人的意见时,王某一家对李家仍不愿谅解,最后,李某看和解无望,返还了所压礼款,原本应该美满的一桩婚姻,却因无止境的索要彩礼闹得个不欢而散。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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