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公告

执行老赖名单

发布时间:2012-12-13 18:31:27


执行曝光台:被执行人游军伟,又名游吉祥,太康县王集乡尤桥村人,身份证号码:41272********,太康县法院(2008)太民初字第1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其负担抚养费15500元。至今未履行,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5%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韩召,男,又名韩学召,太康县符草楼镇明光集行政村宋庄村人。身份证号码:41272********,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21000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孙尚峰,男,太康县转楼乡孙桥村人。身份证号码:41272********,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0211号民事判决书4000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5%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靳东坡,男,又名靳东业,身份证号:41272********,住太康县城关镇皇门院街12号,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08)太民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收中13万元及利息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5%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王文明,男,太康县五里口乡孟庄村人。身份证号:41272419551013515X,其女王小丹,身份证号:41272********,二人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357号民事判决书中25000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白五城,男,回族,住太康县城关镇南街,身份证号:41272********,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09)太民初字第844号民事判决书中20万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8%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何新民,男,甘肃省高台县城人,高台县桑大叔面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号:62222196504010011,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中30万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李勇,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住太康县城关镇张庄。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08)太民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中20万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8%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被执行人王文学,男,太康县马头镇王寨村人。身份证号:41272********,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3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7000元义务。欢迎各届人士举报其财产。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杜国军,男,汉族,甘肃省静宁县李店乡杜河村人,身份证号:62272********,拒不执行周口中院(2008)周民终字第1441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25万元义务,欢迎举报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供执行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李东魁,男,太康县板桥镇王公府行政村沈家村人,身份证号:41162********,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982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4万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5%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王海川,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住太康县老冢镇谢堂行政村王楼村。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1)太民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中抚养费25870元。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执行曝光台:王新生,男,太康县转楼乡朱庄行政村胡庄村人。身份证号:41272********,在北京做装修生意。拒不执行太康县法院(2010)太民初字第1532号民事判决书中8万元义务。举报其财产查证属实给予10%奖励。举报电话:187*****。

文章出处:太康法院执行二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