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父亲在孩子心目中是天下最安全的男人,可令法理情理不能容忍的是,太康农民杨某竟然丧失人性,猥亵自己的八岁的亲生女儿。2012年11月8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太康农民杨某的妻子系精神病人,杨某的女儿出生后,杨某又当爹又当妈,自己一手把女儿带大。2012年5月20日夜,被告人杨某和其八岁的女儿睡在一起。睡到半夜,杨某望着熟睡的女儿顿生邪念,用其罪恶的手摸、捅其女儿的阴部,致其女儿阴道出血。杨某的家人发现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与被害人之间的父女关系,强行用手摸被害人阴部,致其阴部出血,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