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属于母亲的种粮直补款发放到了儿子的户头上,而儿子却一直不给母亲分文,母亲一怒之下将自己的亲儿子告上法庭。近日,经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马厂法庭法官的细心调解,儿子当当庭向母亲承认错误,母亲自愿撤回起诉,母子二人和好如初。
太康县朱口镇村民廖氏的丈夫于1995年去世后,七年来一直随长子生活,因其户口与次子在一起,其应得的种粮直补款一直发放在其次子的户头上。次子陈某以老人家随老大生活基本花不着钱,且自己家庭生活困难为由,三年来发放的直补款一直占为己有,未给付母亲分文。经多次催要未果,老母亲一怒之下将次子陈某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陈某给付种粮直补款。马厂法庭受理此案后,多次赴当事人所在村进行调解,并邀请该辖区的村委干部和社会法官及民调委员参与,经过多方努力,陈某当庭向母亲承认错误并给付了母亲应得的种粮直补款项,母亲自愿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