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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邀请朋友赴宴 超速致人命丧黄泉

  发布时间:2012-07-02 08:16:28


    请朋友吃饭本应是一件开心愉快的事情,而河南省太康县青年申某却在开车邀请朋友一同赴宴的途中,由于超速行驶,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车上已怀身孕的朋友当场死亡及其腹中胎儿不保的严重后果,这起交通事故在当地造成很大的影响,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在太康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才使这起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2012年1月6日,被告申某(另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驾驶豫P97###号轿车邀请朋友万某与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共进午餐。申某顺道先接上朋友万某,然后去接自己的女友。当行至311国道228KM+850M处时,由于申某严重超速行驶,在前往接女友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万某当场死亡,万某腹中胎儿也未能保住。太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书,认定被告申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死者万某的丈夫、父母及肇事方之间对赔偿数额及分配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万某的丈夫与父母遂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为了使死者家属得到合理及时的经济赔偿,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办案法官连续十余天放弃节假日,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又多方联系原告方的亲戚朋友共同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被告方亲属积极筹款23万元,受害人家属得到了合理的补偿,对被告申某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

    当事人对法官的努力和敬业精神所感动,近日,特意给太康法院的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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