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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娘说媒牵线 真牟利被判入监

  发布时间:2012-05-03 09:19:21


    太康一农民郑某以说媒牵线为由,将智障女黄某某说与他人为妻,并从中谋取利益,后该智障女因时常无故打人,被婆家找到郑某要求退回,因此露出马脚。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判处被告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审理查明,2010年5月20日,被告人郑某伙同桑某、黄某(二人均另案处理)三人经预谋,将一精神病妇女(取名黄某某)卖于他人为妻,由桑某和郑某介绍,谎称该精神病妇女是黄某的女儿,将该精神病妇女介绍给太康县马头镇村民孙某某。事成后,孙某某交给郑某6000元作为彩礼,拿到钱后,三人各分得赃款2000元。后孙某某,以该女“精神不正常,时常打人”为由将其送回。郑某找到黄某、桑某将赃款要回。经举报,受害人黄某某乃是被拐卖的精神病人,黄某某现已被太康县民政局收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辩称其不是拐卖,也没要钱等理由,缺乏证据,且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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