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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召开201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

县领导刘涛 周新亮 陈守功出席会议,刘涛作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12-04-19 15:48:46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涛作重要讲话

    2012年4月19日上午,太康县法院召开201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表彰先进,传达贯彻平安建设等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平安建设等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涛、县人大副主任周新亮、县政协副主席陈守功出席会议,刘涛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吴运廷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立峰摘要传达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在全市法院工作总结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志强摘要传达了县委书记王国玺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委书记王国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涛在全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培先宣读了《太康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院先进集体和个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涌现出的国家、省、市级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隆重表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党组书记、院长袁亚坚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平安建设保证书。党组书记、院长袁亚坚对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进行部署。

    2011年度,太康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全市法院站排头,全省法院创一流、全国法院树形象”的奋斗目标,精诚团结,砥砺奋进,积极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继2010年荣立集体一等功之后,2011年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被河南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省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院长工作位居全省法院第七名,在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中,县法院连续三年位居第一,2011年8月,周口市委政法委、周口市中级法院先后做出了在全市政法系统、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向太康县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近2011年,太康县直各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县法院位居县直机关第二名。2011年,太康法院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涛代表县四大班子对法院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刘涛指出,一年来,县法院党组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以审执工作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抓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巩固和发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满意,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同志们务必倍加珍惜。

    刘涛要求法院全体干警: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治坚定,头脑清醒。二、要积极参与“平安太康”建设,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继续强化措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执行“严打”方针,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尽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全面做好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障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净化招商引资环境,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司法惠民工作。要落实“重心下移”方针,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好,提高法庭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继续加强法庭建设,更好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三、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刘涛书记特别强调,工作成败关键在人,队伍建设事关全局。县法院要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增强队伍的司法能力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四、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县法院要自觉增强服从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正确处理自觉接受领导和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地行使好审判权,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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