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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疏忽大意婴儿亡 伤心人互相埋怨姻缘尽

  发布时间:2012-04-20 09:12:16


    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家住太康县张集镇的原告陈某与同乡的被告田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彼此都很满意,于农历2010年12月8日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仪式开始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两人非常恩爱,原告陈某又与农历2011年9月15日产下一个可爱的男宝宝,两人及双方的父母都非常的高兴,将刚出生的孩子奉为至宝,呵护备至,全家人都沉浸在幸福的氛围中。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孩子刚满三个月的一天早上,两人醒来,却发现可爱的宝宝已经没气了。原来,两个刚做父母的年轻人,没有照顾宝宝的经验,生怕孩子着凉,晚上睡觉时,将孩子用厚厚的小被子裹着孩子,然后又将孩子放在两个人的中间,致使孩子缺氧窒息死亡。面对孩子冰冷的身体,巨大的落差使原、被告悲痛欲绝,二人本应互相安慰,可是,巨大的痛苦蒙蔽了两个人的爱,两人开始互相埋怨对方,指责是对方的过错,后来双方家庭也加入了互相的争议,最后,女方回了娘家,然后又到法院提起诉讼。

    在给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因双方对财产部分有歧义,太康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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