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居高不下,甚至有上升的趋势,据笔者统计,在婚姻家庭案件的立案中,其数量占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总数的45%以上,主要包括:离婚、同居关系和婚约财礼。特别是离婚案件,往往都有父母陪同子女来法院立案。纠其原因,都是父母过于干涉儿女的婚事造成的,从下面笔者参与调解的两起案件中可见一斑。
太康县独塘乡吴某一天来法院要求离婚,问其原因,情况是这样的:吴与其妻李某某双方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且李与其前夫生一女儿由李父母抚养,吴与李都非常珍惜这次的婚姻。然而,夫妻双方因一次小事发生吵嘴,一气之下,李回到了其娘家,把三岁的儿子留在家中,在吴几次去劝回的过程中,李愿意回家,而李父母不让其女儿回家,目的是要“难为难为他”,看以后还敢不敢再与其女儿生气,吴回家后,李父母让其女儿外出打工,一走就一年多,李不打电话,也不与家里联系。吴再次到李娘家时,李父母以不知道李去哪里进行搪塞。因儿子无人照看,吴某一气之下来到了法院。当笔者去李家调解时,李父母仍执迷不悟,一会儿说女儿回自己家了,一会儿又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还说女儿是吴打走的,还准备找他算账呢,还说其女儿不签字,法院不敢判决离婚等等。笔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及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劝导,经过三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做工作,李父母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才配合笔者打电话把女儿从外地叫回来。最后,吴某撤诉,夫妻俩和好如初。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女方父母过于干涉其女儿的婚姻生活,凡事都要听从父母的安排,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女儿身上,甚至把女儿幸福给毁了。诚然,作父母的是为了子女着想,但在处理事情过程中,因方法不当,往往事与愿违,所以,为了子女的幸福,不要束缚子女的手脚,这样才能让女子过得更好。
太康县城关镇一少妇身怀六甲在父母的陪伴下来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其父亲说:“我要赌我的女儿,让对方赌他的儿子。”这话的意思是说,女儿是自己的财产,想让女儿干什么就得干什么。立案后,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经过法院的调解,女方撤诉,家庭破镜重圆,妻子又回到了丈夫的怀抱。
从这两起案件中可以看出:子女的幸福往往是捆绑在父母的身上。父母心理上是想让自己的子女过上幸福的生活,但在事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是事与愿违。为什么呢?父母过于干涉子女的婚姻,甚至插手子女的婚姻。家庭生活难免会出现摩擦,但出现之后,父母不是劝和,查找自己的子女的不足,而是找对方的错误和缺点,结果子女因父母过分干涉而离婚,给家庭和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给社会增添了很大的压力。
一年来,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父母陪伴子女离婚的占离婚案件总数的80%以上。父母关心子女的幸福生活,同时,也关心子女生活中的不幸,有些父母是害怕子女婚姻的幸福,而自己受到了冷落,有的父母过于干预子女的生活,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把子女当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还有的以自己的子女作为索要彩礼的砝码,所以,婚姻案件与其说是子女离婚,倒不如说是父母的干预造成了自己的子女的离婚或者是为了自己某些想法在帮助子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