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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五项措施贯彻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8-08-18 08:08:50


    8月16日,星期六上午,太康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学习传达贯彻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清峰主持。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登喜传达了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就基层法院院长会上太康法院的队伍建设、郸城法院的涉诉信访、项城法院的民事调解、沈丘法院的执行和西华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主要做法作了介绍。并提出五项要求:

    一、实现“三大目标”,搞好“四个服务”。“三大目标”即思想作风大转变,突出问题大解决,队伍形象大提升。“搞好四个服务”即服务经济求发展,服务人民保平安,服务社会促和谐,服务大局要稳定。

    二、强化“四个一”办案理念。实现“三大目标”,搞好“四个服务”必须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办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起案件维护一方稳定、办理一起案件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的“四个一”办案理念。

    三、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注重办案质量,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维护司法形象的高度认认真真地、一丝不苟地、公正廉洁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无发回、无改判、无上访、无超期的“四无”优质办案目标,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

    四、必须扎实深化“三大教育活动”。继续扎扎实实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队伍建设年活动“三大教育”活动,强化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质量,提升司法形象。活动中要注重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注重效果转化,实施好“三大工程”,即审判工作大深化,信访问题大化解,法院干警大服务。

    五、必须加强各项监督保证。上述目标能否实现,效果如何,监督保证很关键。为此,要求全体干警必须自觉遵守,认真落实好市委政法委“四项纪律”,太康法院“十条禁令”和法官各项行为规范,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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