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太康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
一明确领导、制定方案。太康法院高度重视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迅速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诉讼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以院长袁亚坚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业务庭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太康法院对所有法定期限内未结刑事、民事、行政一审、重审、再审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业务庭及每个审判员认真填写审判信息,全面澄清诉讼积案底数,确定清理消化积案的重点。
三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针对清理出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采取“四定”方式落实清理消化积案责任,即定督办领导、定结案时间、定工作要求、定责任追究;对于因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法定情形未结的案件进一步明确承办庭、承办法官快审快结、限期结案的硬性要求。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针对清理出的案件,院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周听汇报、不定期到庭查看案件卷宗、半月一通报的方式强化督查,督促庭室进一步加快清理力度,确保限期保质结案。
五建章立制、追求长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经过认真研讨与借鉴,太康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绩效考核办法》等审判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提升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