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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表彰实现“四无”办案目标法庭

五个法庭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1-04-14 10:11:36


    4月12日,太康法院专门下发文件,对2010年度案件审判工作实现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四无”办案目标的审判业务庭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这是该院着力强化2011年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0年,太康法院为切实增强办案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审判中,该院强化“四个一”办案理念,突出抓好案件质量和效率,各审判业务庭围绕院党组的工作目标,加强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强化信访意识,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推进案件管理创新,确保廉洁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其中,少年刑事审判庭、符草楼法庭、常营法庭、马厂法庭、民事二庭实现了全年所办案件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的“四无”办案目标。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对实现“四无”办案目标的集体进行特别奖励。院长袁亚坚要求各审判业务庭高度重视审判质量和效率,虚心学习上述法庭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服务太康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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