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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情感民心 子还父债了恩怨

  发布时间:2011-03-24 08:15:03



    3月23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汉手持锦旗来到太康法院,感谢该院执行二庭的庭长刘安峰为其解决了一起长达八年之久的借贷纠纷,至此,其申请执行的33000元申请款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人韩某与被申请人白某原来是多年的朋友关系,2004年4月,白某借韩某28000元用于生意经营,并打了欠条。没想到生意赔的血本无归,只剩下了四间住宅,再无能力还债。于是,韩某将白某诉至太康法院,2007年12月,判决书生效后,韩某申请法院执行。由于没有查询到韩某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便从思想上做说服工作,在执行法官的多次调解下,白某与韩某达成还款协议,白某同意在三年之内将本息偿还完毕。2010年9月,白某偿还了韩某20000元之后,生病住院。韩某眼看调解协议履行无望,要求法院强制执行。2010年10月,太康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再次找到白某督促其履行协议,在执行法官的多次说服工作后,白某的儿子为执行法官的执着感动,主动表示愿意替父还债,并当场将10000元偿还给韩某,在执行法官的面前,双方又一次达成协议,白某的儿子承诺在2011年3月底之前将剩余欠款清偿完毕,白某的儿子如约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图为当事人韩某向执行庭的法官致送锦旗感谢)。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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