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夜10点许,艾某拉着太康法院常营法庭李清淮法官的手说:“你们放弃休息时间不说,还忙到这么晚,没想到你们对我这个外省人这么热心,几个小时就解决了困扰我5年之久的忧愁,说实话我来时的心情非常复杂,考虑很多,没想到你们这么大公无私,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好公仆”。
艾某系江西省人,2004年将自己打工挣的血汗钱10000元借给常营镇人李某,后来李某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艾某心急如焚,通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某系太康县常营镇人,于是2010年下午5点许急匆匆地来到常营法庭,要求起诉追要欠款。该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得知李某在家的可能性不大,可能公告送达,这样可能会造成艾某不必要的误解。于是决定起诉之前先探下情况。一个小时后和艾某一块来到李某家,李某果真不在家,于是和李某的父母进行了交谈,当时李某的父母有抵触情绪,经过一个小时的讲解,得到了李某的手机号,当即和李某取得了联系,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利害关系,李某表示同意还款,半小时后李某向艾某的账户上汇款10000元。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