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太康法院常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历经数十次电话和多次现场调解,在花费200多元话费的基础上,最终使当事人双方和解,双方也一致向法官表示热烈感谢。
原、被告系继母子关系,原告一家人于调整土地时取得6.6亩土地的使用权。原告丈夫去世后,原告将其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2004年被告将该土地强行耕种至今,但既不同意返还也不向原告支付租金,为此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数十次给原、被告打电话,并多次深入到他们家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了解他们的诉求,倾听他们的心声。经过该庭法官数十次的倾心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取得双方都非常满意的结果。在向双方送达调解书时,双方一人握住承办法官一只手,同时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